問:『基督徒捐錢怎樣捐法?』
答:『不該照舊約只抽十分之一,該照哥林多書所說,按著神所囑咐的抽出來。
也可以捐二分之一,也可以捐三分之一,也可以捐十分之一,或者二十分之一。』
問:『捐到那裏呢?』
答:『不可捐給反對主的禮拜堂,不可捐給不信聖經的人,他們不相信主的流血贖罪。如果沒有人捐錢給他們,他們就不能傳了。每次捐錢,應當禱告神,或者送給窮人,或者送為工作,總不能放在不正當的組織裏去。』
『有好多天,主一直對我說,你這個人太愛錢。
我起先還不佩服,但現在我服了。
今天早起,我禱告,
主說,「不必禱告了,錢要先拿出去。」
通問彙刊(卷二) 倪柝聲弟兄三次公開的見證 第二篇 第二次見證(一九三六年十月二十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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